当前位置:首页 >>教育教学 >>教研制度
教研制度
教案检查制度
【文章来源:教导处】 【发布人:信息中心】 【发布时间:2013-04-20】 【点击率:602】

    为了扎实规范做好我校常规教学工作,并能够有效执行新课程的主导思想,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效率,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 1、教案前要有姓名、学科、任教年级,启用日期并附有教学进度表(同学科、同年级要一致),该表时间安排符合课程标准及校行事历的要求,并上交教导处一份。教案要分课时编写,确保与教学进度一致。

  2、每节课都要写明课题、课型、教学目的、重点、教法、教具等。

  3、每节课的环节要严密而完整,包括:复习提问,导入新课,讲授新课,巩固新课,课堂小结,作业布置及预习,板书设计,课后反思。

  4、每单元(章)结束后要有复习小结,单元测验和讲评。

  5、复习课教学计划同年级、同学科要一致。

  6、教案多数课时要反映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做法。

  7、教案字迹工整、格式合理、图示规范。

  8、教案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。

  9凡符合要求的教案均可定为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,凡符合要求且能体现重点突出、难点如何突破和师生如何互动的均可评为优秀教案。

    10、教案实行定期检查和每周抽查制度。每月集中检查一次,每周各年级至少抽查5位教师教案,检查结果记录报教导处,无随堂教案扣量化管理分5分,不合格教案扣量化分3分。对优秀教案进行宣传表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