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和二中服务承诺制度
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,切实提高办事效率,优化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环境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服务承诺制。
第二条 本服务承诺制适用于 安徽省太和二中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。
第三条 本服务承诺制,是指安徽省太和二中内设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,对服务的内容、程序、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,并严格按照承诺履行职责。
第四条 服务承诺应遵循依法、诚信、公开、高效、便民的原则,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、工作效益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。
第五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:
1、实行依法行政制度
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,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教育工作方针、政策规定,落实国务院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》精神,依法办理有关教育工作业务。
2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
凡办理教育管理事项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外,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、范围和时限,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服务对象公开。
3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
坚持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、常事快办,提高工作效率,提升工作质量,方便群众办事。凡属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,符合政策规定,上报材料齐全,按程序能够受理的,自受理之日起,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。
4、实行首问责任制度
凡遇到来办事的单位或个人,被询问(含接听电话)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。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。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,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,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告知答复期限;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部门的方位或电话号码。
5、坚持文明接待制度
坚持使用文明用语,说话和气,态度和蔼。实行“三个一样”,即生人与熟人一样、初次与再次一样、群众与领导一样,严禁出现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现象。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。
6、实行失职追究制度
在工作中,服务态度粗暴、生硬,言行举止不文明,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;情节严重,影响恶劣的,由学校研究处理,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连带责任,取消部门当年评优资格。
对能马上办理而故意拖延不办的,除责令当事人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外,还要责令写出书面检讨,在全校通报。